4.2.1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HRB335级或HPB300级普通钢筋;当有工程经验时,可使用HRB400级钢筋;也可采用HRB500级和HRBF500级的钢筋。对体外预应力加固,宜使用UPS15.2—1860低松弛无粘结钢绞线。
2钢筋和钢绞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161的规定。
3钢筋性能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采用。
4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中文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筋及再生钢筋。
4.2.2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其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Q235级或Q345级钢材;对重要结构的焊接构件,当采用023s级钢,应选用Q235-B级钢;
2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3钢材的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采用;
4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中文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材。
4.2.3当混凝土结构的后锚固件为植筋时,应使用热轧带肋钢筋,不得使用光圆钢筋。植筋用的钢筋,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1 条的规定。
4.2.4当后锚固件为钢螺杆时,应采用全螺纹的螺杆,不得采用锚入部位无螺纹的螺杆。螺杆的钢材等级应为Q345级或Q23s级;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4.2.5当承重结构的后锚固件为锚栓时,其钢材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 4.2.5-1或表 4.2.5-2的规定。
4.2.6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型号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
2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7和《热强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
3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
4焊缝连接的设计原则及计算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的规定。
上一页 4.1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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