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新政的讨论可谓炸开了锅。封闭式住区VS开放式住宅,两大阵营各执一词。作为在设计一线的建筑师,新政的出台直接关系到日后具体设计方案的实际操作,所以他们应该更有话要说。这里特别采访到三益中国三位设计大牛,来听听他们对于新政的出台又有什么特别的看法。
1.作为建筑师,您是如何看待这项新政的?
新政一出台,很多人士便提到了《马丘比丘宪章》。其实上世纪70年代的《马丘比丘宪章》就已经提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综合生活、工作、休憩和交通这四项基本的社会功能,而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当把城市划分为各种分区域组成部分的做法,导致了规划往往追求分区清楚却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没有考虑到城市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批判那种把城市里的建筑物变成孤立的单元的做法。城市应该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的环境,而不是不同功能区的生硬拼接。
中国的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需要合理更新的阶段,特别是在大城市,土地紧缺、公共空间有限、绿地缺乏、城市道路结构不完善、交通压力大…..等诸多问题让城市的宜居性一再降低。国家现在所提出的一系列新政,无论是街区制、窄马路密路网,还是装配式建筑,还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等,都是为了推进城市朝着更加健康宜居的方向发展。
比如街坊式的设计可增加交通道路,道路不宽但路网密集,交通通畅,避免车辆与行人拥挤在干道十字路口等待穿越;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优化路网结构,促进城市土地的节约利用;提供更多的停车泊位,小区和大院绿地也可以成为公共绿地,为城市带来更多的公共活动和交往空间。新政的出台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交通问题,深层意义还是让城市变得更为人宜居,关注点应该在人。
当然很多问题是相辅相成的,比如今后土地出让是否也不再是一大块地,而是按照街区式的规划理念合理划分成多个小地块;规划层面对于控规的调整等。现在出台的这一意见还只是指导性原则,大家现在普遍关心的利益、安全等问题,比如现在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也包括道路和绿地,它们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应当归全体业主,若要开放,势必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已建成小区开放部分道路后,如何解决临街的安全、噪音等相关问题,如何补偿业主等。目前的意见仅仅提出来要做什么,但是怎么做、
如何做,随之应该伴有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出台,让它能够逐步落实。
从操作上来讲,觉得也应该是一个逐步打开,示范先行的过程,不应该一刀切。比如可由机关、政府等公共单位牵头,进行试点实验,率先进行围墙拆除,做好示范作用。上行下效,则效果可期。也可以在大城市局部交通压力过大、公共空间匮乏的区域做少许试点,合理规划设计后拆除部分围墙、开放一些内部空间,同时在此过程中探讨如何更好地解决利益、安全等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当试点空间实施反馈良好,相关政策法规也相应顺序出台后,再逐步推广,让大家逐渐意识到一个开放的、综合的城市环境带来的各项益处。
2.就您所知,国外有没有类似的案例?
在美国时看到一般建筑都没有建设围墙的概念,住宅建筑一般都是沿街而建,不像中国那样有着划分明确的住宅小区的概念,通常只是一个地理区域上的概念。美国的小区有没有围墙,其实不同地方的建筑有不同的做法,至于房子需不需要围墙,应该取决于房屋所有者。在拉斯维加斯曾经去朋友家做客,他原来的房子所在小区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到开放式,房子临路而建,前院是草坪,大门对着房子前的道路(道路宽度类似我们小区内的组团路),而带泳池花园的后院为家人放松休闲的地方,通过栅栏与邻居隔开,增加私密性。但他另一处新买的住宅确是有围墙的,有些类似我们的别墅小区,在小区内各家的房子仍然是前院开放,后院相对私密封闭。但是美国这种做法也是跟相关法律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紧密相关的,美国的建筑没有围墙,但是有一系列的安保措施,临路的住宅几乎家家都有带摄像头的智能家庭安防系统,系统启动后一旦陌生人闯入,警铃响起,若几分钟内没有按下密码采取措施,售卖家庭智能安防系统的公司会马上打电话给房主,以确认是误会还是有危险;一旦是后者,便直接报警。此外,美国宪法允许民众拥有武器的权利,就是保卫自己安全,维护自己利益不受侵犯。
中外国情不同,住宅小区的管理方式也不一样。关键还是怎么去执行,在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完善法律制度和管理方式,从而带给人们内心一份安全感。
3.未来,在具体案例中您会有什么创新与突破?
作为建筑师,今后的项目设计中,首先还是要遵循上位规划,规划细则应该会有针对性的条款。其实全部的围墙都打开是否有必要还待商榷,个人认为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以小街区的方式进行过渡。比如成都在去年9月就提出了“大成都建小街区”的概念,从2015年12月起,包括中心5城区和高新区、天府新区等在内的九大片区,将按照“窄道路、密路网”的标准打造成一种开放式的街区模式——街区单元尺度不宜大于200米×200米,街区单元规模约50亩左右,道路网密度宜不低于10km/km2,道路宽度宜不大于25米,公共交通方面,实现公交站点半径300米基本满覆盖。这种“小街区规制”个人认为既对生活在小街坊内的住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私密性,对于周边大区域环境,又适度增加了城市开放空间和绿地,加密了支路路网,在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基础上更符合当前人们的居住习惯和心理需求。这样可能会要求建筑师既要加强小街区内精细化、小尺度的空间设计,同时也要注重街区与城市界面交接的设计过度和处理,让街区以安全、开放又优美的形象面向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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