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重要钢结构及大型、复杂的钢结构的抗震加固工程,宜作为个案处理,经可行性论证后,进行规划和设计;不应套用现成图纸进行盲目加固。
(二)对一般钢结构的抗震加固工程,应根据综合鉴定结果,首先在以下两方面采取有效的增强结构整体抗震能力的措施:
1 防止结构局部失稳和整体失稳;
2 改善结构薄弱部位的体系构成;
3 增强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三)大跨度空间钢结构支座附近的构件,在地震作用下可能发生内力变号或幅值显著增加,应加强其稳定承载能力。
(四)采用焊接加固钢结构时,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 77的规定。
(五)在低温环境下现场加固钢结构,不宜采用焊接连接,而宜采用螺栓连接。当必须采用焊接时,应遵守现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77的规定。
(六)钢结构的抗震加固,宜选用下列加固方法:
1 改变或改善结构体系
1)增设支撑或其他杆件,改变结构体系,以增加加固方向的刚度;
2)增设阻尼单元或构件,提高阻尼比,减小地震反应;
3)改变结构某些节点(包括支座节点)的约束方式或计算模型,调整结构内力分布;
4)增设预应力构件,改善结构内力分布及变形。
2 结构构件加固
1)对长细比过大或稳定性不足的构件,可采用外包钢套管的方法,提高构件稳定性;
2)对强度不足的构件,可采用增设辅助构件或增大截面的方法,提高构件承载能力;
3)对强度或稳定性不足的构件,可采用增设预应力及其构件的方法,提高构件承载能力。
3 结构节点加固
1)增设辅助连接件,提高节点刚度;
2)大跨度结构支座节点设置减震支座,减小地震反应。
4 减轻结构上的荷载,或改变结构上荷载的分布,以改善结构内力分布;
5 采用其他经实际工程或试验验证是安全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