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或施工初期存在失误导致房屋质量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需进行房屋加固补强施工。
1)材料的强度或其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如混凝土强度等级低、钢筋、钢板的材质等;
2)施工过程中的失误或错误。柱子配筋不足,构件截面不足等不满要求;
3)节点构造措施处理不当,刚接的变铰接、铰接的变刚接,这类问题处理比较棘手;
4)构件的尺寸或位置不对等等。
2.房屋使用功能发生改变或增加,即现状房屋的某些部分要进行改善时其原结构构件承载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需进行房屋加固补强。
如增加荷载:
1)增设扶梯、电梯,这就涉及到楼板开洞,新增构件等问题;
2)办公楼变档案室或金库、电房;车间增加设备或变仓库等;
3)办公用改成商业用,这样楼面荷载增加较多等;
4)增层扩建,如厂房改办公楼,需在厂房内部增加几层。
3.改造房屋过程中结构体系的变动,如改变墙柱的位置、开楼板洞等。
4.使房屋达到一定抗破坏力,如为了使房屋增强抗震能力,而对柱子、砌体墙、梁板进行房屋加固补强。
5.房屋自然老化,如建筑材料的自然老化、钢筋锈蚀、墙体出现裂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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